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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说明书用药"问题的分析与管理对策(2)
http://www.100md.com 2015年3月19日 《医学信息》 201511
     2.5超禁忌证用药 超禁忌证用药也是临床治疗中常见的情况,如:①抗哮喘药硫酸沙丁胺醇片用于治疗先兆流产,而药品说明书中指明孕妇禁用;②抗生素类甲硝唑片治疗孕妇阴道感染,而国内说明书记载其对某些动物有致癌作用且孕妇禁用;(3)消炎镇痛药吲哚美辛用于治疗晚期流产,而吲哚美辛说明书指出:本品用于妊娠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

    3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对策

    3.1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 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立法来管理超说明书用药行为。国家相关法规的缺失,加上药店处方药销售的随意性以及生产企业对药品的夸大宣传,将给安全用药带来极大隐患。由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到位,导致药店处方药可以随意购买和使用,厂家的宣传资料与说明书严重不符[16],擅自扩大适应证,增加给药途径和用法用量,用法与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况非常严重[17],从而误导临床医生的用药行为,给患者的安全用药埋下极大的安全隐患。超说明书用药在临床中易引起争议和纠纷,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重视"超说明书用药"立法问题,提高超说明书用药的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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