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细则》(试行)
2.1.3机构和专业部分内容细化 由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专业复核检查过程中发现许多问题,因此,此次制定的"资格认定检查细则" 较之"资格认定标准"更加全面和细化,进一步指导新申请机构及申请复核检查的机构进行规范化建设管理,使相关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操作规程,更加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在新颁布的《细则》 主要从7个方面(申请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药物临床试验组织管理框架、人员及设施;质量管理;资料档案管理、试验药物的管理、临床试验相关辅助科室及实验、文件体系)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工作提出要求,共60条。较之前的"资格认定标准",机构部分强调软、硬件配置,逐步转向对组织管理体系的健全及实际运行各部分质量管理的考核,对机构建设更具有指导意义。具体比较有如下区别:①新增了申请机构的医疗单位的准入资格;②人员配置更加合理,在原有机构负责人、机构办主任、机构秘书的基础上,要求新增任命质量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试验药物管理员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736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