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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健康档案的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8月27日 《医学信息》 2016年第34期
     3 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对策建议

    虽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根据我国目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还需要作出更多的努力去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卫生改革和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3.1统一信息化标准 鉴于国内外发展现状,虽然我国政府极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发展,各地区也纷纷开始试点,但是缺乏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和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另外,信息系统的维护成本较高,以及不同开发商的软件系统不兼容等问题影响了电子健康档案的正常使用与信息共享。因此,我国政府应以建立全国的卫生信息网络为平台,统一电子健康档案的系统要求与发展规划,做到档案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地共享,提高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节约卫生资源的同时,减轻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3.2健全双向转诊机制 虽然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共享可以促进双向转诊制度的有效执行,但反之,双向转诊制度的不健全也会制约着电子健康档案的发展,两者相互协调、促进与发展。它的建立不是仅仅独立于综合医院或者社区医疗机构,必须实现三级医疗网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健全双向转诊机制,才能更大的发挥电子健康档案的作用。

    3.3多部门联合监管 集成多功能于一身的电子健康档案需要社保、公安、卫计委等多个部门共同筹建,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全国医疗机构联网实名就医。而电子健康档案不是建立与投入使用就已结束,它是一个不断更新以及循环积累的过程。因此,电子健康档案需要多部门的监督管理,实现全国联网,实名就医,杜绝重复参保、骗保的现象,真实准确有效地完善电子健康档案。

    3.4健康档案隐私保护性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电子健康档案的隐私权,档案中包含的个人信息多而全面,如个人信息、社会背景、财务状况、既往病史等等,确保个人特性信息是否被保护,直接關系着电子健康档案的未来发展。其内容真实与否,直接影响着医生对病情的诊断。因此,国家应制定相应法律规章去保护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隐私权,并提高相关工作人员自身职业素质。

    综上,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对于居民健康保障、医学统计学发展、社保机构、医疗机构等等大有裨益。因此,解决目前国内电子健康档案发展存在的问题,才能提高卫生信息化,促进卫生领域发展。

    参考文献:

    [1]党露希,赵阳.国外电子健康档案应用进展分析[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11,28(6):373.

    [2]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EB/OL].2009.3.17.http://www.gov.cn.

    [3]卫计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5年版)[EB/OL].2015.6.11.http://www.nhfpc.gov.cn.

    [4]陈敏,李道苹.如何构建以区域为中心的电子健康档案[J].中国医院院长,2008,4(11):50-53.

    编辑/罗茗柯, 百拇医药(陈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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