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知识窗》 > 2013年第3期 > 正文
编号:13170143
吓出来的黄色信号灯
http://www.100md.com 2013年3月1日 《知识窗》2013年第3期
     19世纪初,英国伦敦议会大厦前经常发生马车轧人的事故。当时,英国的约克城有个奇怪的风俗,身着红装的女人表示“已婚”,而身着绿装的女人则表示“未婚”。受此启发,机械师德·哈特于1868年设计出了红、绿两色的煤气交通信号灯,它由一名手持长杆的警察通过牵动皮带来转换灯的颜色。但不幸的是,有一天“红绿灯”突然爆炸,险些伤害值勤警察,从此“红绿灯”被取消。

    到了1914年,美国的克利夫兰市根据需要又率先恢复了红绿灯,不过这时已是电气信号灯了。随后,纽约和芝加哥等城市也相继出现了类似的交通信号灯。

    1927年,胡汝鼎在爱迪生任董事长的通用电气公司与麻省理工学院合办的学习班内学习。有一天,他站在繁华的十字路口,看到绿灯亮了,正要穿过马路。忽然,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从他身旁擦肩而过,顿时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这真是太危险了,他反复琢磨,终于想出一个可以起到缓冲作用的办法,那就是在红绿灯中间再加上一个黄灯,这样就可以提醒人们注意危险了。于是,黄色信号灯应运而生。

    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对各种信号灯的含义作出了规定:绿灯是通行信号,面对绿灯的车辆可以相应直行、左转弯或右转弯;红灯是禁行信号,面对红灯的车辆必须在交叉路口的停车线后停车;黄灯是警告信号,面对黄灯的车辆不能越过停车线。此后,这一规定开始在全世界通用。 (冷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