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命诠释什么是爱
北方人或许没有见过龙舌兰,但肯定见过芦荟。这两种长得像“姐妹”的植物,也曾蒙过鲁迅的眼睛,他在《藤野先生》中说:“大概是物以稀为贵罢。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便用红头绳系住菜根,倒挂在水果店里,尊为‘胶菜’;福建野生着的芦荟,一到北京就请进了温室,且美其名曰‘龙舌兰’。”
在故乡墨西哥的沙漠里,艳阳下,龙舌兰在叶缘和叶尖处,举出大而坚硬的钩刺,直面烈日和劲风,对抗食草动物们的嘴巴,刚劲、坚韧、凛然、自若。相比之下,芦荟更像是被养在温室,捧在手心里养成的。
适生地的龙舌兰,的确无可比拟,它的特立独行令人刮目——能够长出世界上最高的花序;一生中只开一次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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