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在规范中“自由流动”
目前,德国共享汽车发展势头强劲。如何在规范共享汽车市场的同时,又能进一步提升交通的便利性?德国从联邦层面制定的首部《共享汽车优惠法》于2017年9月正式生效,该法律详细论述了共享汽车对交通和环境的影响,为促进共享汽车的自由流动提供了依据。供应商大量增加,政府立法激发其市场竞争力
德国的共享汽车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站式分享”,即汽车停放在指定的基站,用户需到基站取车,用完后再还回基站。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便于管理,但缺点是不太便利。“stadtmobil(城市移动)”“cambio”等公司就是采取的这类模式。
另一种分享形式近年来在德国大城市发展较快,被称为“自由流动式共享”。在城市指定范围内,通过手机应用查找附近车辆,用完后即可停在任何可以停车的位置,不需要还回指定基站。戴姆勒旗下的“car2go”和宝马旗下的“DriveNow”是这类模式的领军企业,均采用smart或MINI这类停车占地面积小的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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