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和违法行为责任归咎的身份效应——基于官员、富人与普通人间的比较分析
1引言,2方法,1被试,2实验材料,3实验设计与程序,4实验数据的预分析,3结果与分析,1对官员与普通人违规和违法行为的责任归咎的比较,2对富人与普通人违规和违法行为的责任归咎的比较,3对
(宁波大学心理学系暨研究所,宁波 315211)1 引 言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会对各种违规和违法行为做出道德和法律方面的评价,并倾向于对行为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其应受到的惩处做出自己的判断,此类现象被称为责任归咎(blame)。研究者认为,责任归咎是指个体指出或认定某人对特定事故、负性事件或其不良后果应负有一定的责任(Rundell & Fox,2002)。与对道德行为的单一的“对错”判断不同,责任归咎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道德判断(Malle,Guglielmo,& Monroe,2014),它包含四个基本特点:①涉及个体认知和社会交往两个层面;②具有社会监管功能;③以社会认知为基础;④需要一定的判定依据。此外,相对于道德研究领域的“对错”判断,责任归咎是一个多维度的心理过程,通常被具体化为三个子成分:①对违规行为之不道德性的认知评价;②对行为者的情感性谴责;③对行为者实施处罚的期待或意见表达(Alicke,2000;Robinson & Darley,1995;Ames & Fiske,2013)。
那么,人们凭借何种依据实现责任归咎?既往研究较多地考察了行为者的意图(Cushman,2008;Guglielmo & Malle,2010;Ames & Fiske,2013)和行为后果的严重度(Cushman,Dreber,Wang,& Costa 2009;Young,Nichols,& Saxe,2011;Lench,Domsky,Smallman,& Darbor,2015)对责任归咎的影响,发现人们倾向于对基于明确意图或造成较严重后果的不良行为给予更严苛的责任归咎。例如,Ames和Fiske(2013,实验1)的研究考察了行为意图对责任归咎的影响。该研究要求两组被试阅读主体内容相同的短文:“某公司的总经理Terrance以公司的名义做了一项风险投资,结果投资失败,导致公司员工的奖金被大幅削减,并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不利影响。”研究者对材料中主人公Terrance的意图进行了操作,告诉“有意”组的被试,Terrance事先就知道这次投资会失败,他这么做的原因是他认为员工现在少赚点,今后就会更努力地工作,以创造更高的绩效;但告诉“无意”组的被试,Terrance事先判断该投资的成功概率较大,因不可控的因素导致投资失败。然后,要求被试对Terrance从不道德性、责备和处罚三个方面进行责任归咎,结果表明,相对于“无意”组,“有意”组被试对Terrance的责任归咎更严厉。而关于行为后果影响责任归咎的研究(Lench,Domsky,Smallman,& Darbor,2015)则要求被试阅读另一则短文:“Red和Green站在立交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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