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中的流言:产生、发展及信任评价*
提供者,传播者,1引言,2与流言相关的概念,3流言的产生与发展,4儿童对流言的认知发展,5儿童对流言的信任评价,1年龄,2流言效价,3动机意图,4关系类型,6总结与展望
张芷诺 汤玉龙(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应用心理研究所,杭州 310023)
1 引 言
证言认识论(testimony epistemology)认为,儿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人提供的信息来建构自己的认知世界,这些信息即为证言(Koenig et al.,2004;Harris,2012)。证言既包括物理领域关于知识的信息,也包括社会领域关于他人的信息。其中,流言(gossip)就是一种儿童学习社会领域知识的来源,它以声誉信息为基础,指关于不在场第三方的评价性信息(Foster,2004;Engelmann et al.,2016;Haux et al.,2017;Ingram,2019)。在社会互动中,传播者可以借助向受众传播流言,进而对第三方的声誉造成影响。本文将在综述流言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之上,探讨儿童对流言认知发展过程以及对流言信任判断,并展望该领域未来的研究方向。
2 与流言相关的概念
流言(gossip)和谣言(rumor)是传闻(hearsay)的两种形式(Rosnow & Fine,1976)。谣言是指在信息模糊或发生危险、重大灾害的时候,未经证实而被故意传播的信息,可帮助人们及时了解和应对可能的威胁(许燕等,2011)。而本文中所提到的流言是界定于人际交往圈内且对真实性不存在要求的一种言语形式。谣言和流言都存在不确定性,在日常生活和一些研究领域中经常存在被混用的现象,对于真实性要求上的差异可能是两者之间最显著的区别。谣言更像是未经证实的,重要的具有紧迫性的新闻,真实性需要经过时间或借助强大的证据进行检验(DiFonzo & Bordia,2007);流言则是不需要证实的个人私事,对于真实性并没有实质性要求(许燕等,2011)。
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种常见的、与流言相类似的言语形式——告状(tattling)。告状是指幼儿向具有权威地位的第二方报告第三方违反规范的行为(Ingram & Bering,2010)。这里第三方可能是在场的(即当面告状),也可能是不在场的(即背后打小报告)。虽然告状与流言都具有评价性,但两者存在一些区别。首先,从两种行为的发生时间上来说,2~3岁的儿童就开始告状,早于流言的产生(den Bak & Ross,1996)。其次,告状的主要目的是幼儿对于第三方违反规范行为的抗议,以及希望引起他人对这些消极行为的关注或对第三方进行惩罚,从而弥补第三方对他们所造成的伤害(Haux et al.,2017)。而传播流言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借助这种行为对他人的声誉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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