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浪荡都姓浪
光头,写诗,公务员
西门必得
2006年,我刚到深圳的时候,是一名送水工。我没有钱,只能吃全深圳最便宜的快餐——工业区摆在马路边的那种,四五块钱一份;我没有地位,任意一个小区的保安都可以对我任意吆喝——尽管他们也没什么地位。但我從来没有因此自卑自怜,相反,我每天都高高兴兴,阳光灿烂。因为,我年轻,刚满19岁,刚踏上人生旅途,前程无限;还因为,那时候,我会写几句诗,且自以为是天才诗人,我像所有的诗人一样,不时仰望星空,视钱财如粪土。如此这般,我整天自得其乐,敢想敢干,甚至爱上了一个美丽姑娘。
姑娘叫叶非花,住在莲花二村的一套单身公寓里。我认识她,当然是因为给她送水。我扛着水桶,一口气登上五楼,敲响叶非花的门,她给我开门时,手里拿着《普希金诗选》,我不管她有没有钱有没有地位,还在读普希金的人,诗歌品位自然还在幼儿园阶段,我完全有理由嗤之以鼻。给叶非花换完水,我忍不住对她说:“叶小姐,作为热爱诗歌的人,我善意地提醒你,你千万别跟人说,自己正在读普希金,那是二十世纪50年代的扫盲读物,知道不?”叶非花瞪圆漂亮的大眼睛,说:“咦!送水工也懂诗?”为了证明送水工也懂诗,那天下午,在莲花二村叶非花租住的单身公寓里,我背起了米沃什、布罗茨基、博尔赫斯的名篇,这些我景仰的大师,叶非花居然闻所未闻!背完大师的诗,我又背我自己的诗,酸溜溜如“今夜,我不出门/不让星星洞悉我的孤独”之类的文字。
叶非花也是19岁,19岁的姑娘喜欢帅哥和诗歌,又帅又会写诗的,自然能让她刮目相看。从此,我成了叶非花的指定送水工。
叶非花刷牙洗脸都用矿泉水,因此,我三天就要给她送一桶水,同时,送给她一首诗。水,一桶18元,诗,免费的。诗写得朦朦胧胧,用心却明明白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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