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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患者的术后饮食
http://www.100md.com 2017年8月1日 饮食与健康·下旬刊2017年第8期
     1.胃癌术后开始进食的时间,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以及医生对患者的胃肠吻合的满意程度而定。在没有征得医生同意的情况下,不应随便给患者进水、进食。

    2.医生允许进食后(一般于术后3~5天),开始时宜先进温开水,3小时后无不适感,可进食无渣流质饮食。无渣流质饮食包括经长时间煮的大米、小米汁、菜汁、蒸鸡蛋糕、鱼汤、排骨汤、不加糖的藕粉等。进流质饮食3天(一般于术后5~7天)若无不适,则可进半流质饮食。

    3.一般于术后8~10天即可进高热量、高营养的普通饮食。应少食多餐,即每日进食5次,以后逐渐恢复进食规律。

    4.患者术后逐渐恢复其正常饮食,即每日三餐,至少需要6~8个月,所以术后患者出院,少食多餐是饮食原则。每天进餐5~8次,每次摄入食物75~100克。初期量少次数多,以后逐步到量多次数少。从流质、半流质到软食。

    5.应细嚼慢咽,在口腔内用牙齿嚼烂食物,用舌头将食物和唾液拌和,这样容易消化,以口腔代替胃的部分消化功能,减轻胃的负担。

    6.饮食宜清淡、高维生素、高蛋白质,富于营养,易消化。如面条、各种粥、牛奶、豆浆、藕粉、鱼、虾仁、瘦肉糜等。多吃新鲜水果、蔬菜。

    7.日常的饮食生活要限制油炸、辛辣、刺激性如咖啡、濃茶及过凉饮料等食品的摄入,过热、过甜的食物也要限制。食物的温度最好在40~50度,禁烟酒。

    8.术后2~3周时,有部分患者可能进甜食(如牛奶加糖)后出现心慌、出汗、头昏、恶心、呕吐、上腹部不舒服等症状,一般15~30分钟可自行缓解,被称为“倾倒综合征”。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要控制每餐食物总量和进食速度,进食后躺下休息15~30分钟。 (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