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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药品广告必须说明副作用/瑞典:“歌剧上门”为心灵疗伤
http://www.100md.com 2013年7月1日 《中老年健康》 2013年第7期
     加拿大:药品广告必须说明副作用

    文/陶短房

    如果问一个加拿大人“印象最深的药品广告”,他八成会告诉你是“泰诺林”。的确,许多加拿大电视频道都能看见这种药物的广告。它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最根本原因,并非广告做得好或投放量大,而是因为在加拿大,主流的大众媒体上很少看到药品广告。

    国内医疗广告大多从头到尾都在讲疗效,但在加拿大不一样。若一个药物广告有3分钟,在最后1分钟或30秒,会说明该药有哪些副作用。在加拿大,按照药品广告法规,任何药品广告所声称的疗效及对比效果都必须具有专业认可的科学实验数据。同时,必须在广告中明确说明此药在经批准的说明书中列出的主要危险信息,如毒副作用、禁忌等。正反面的内容必须相对平衡,不允许有虚假、误导及欺骗的信息。若一个广告内容含严重的安全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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