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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46049
赡养协议应征得老年人同意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2月1日 《中老年健康》 2013年第12期
     原文:

    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有关赡养义务的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出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

    解读:

    现在老年人的家庭结构以多子女家庭居多,子女们经常因赡养老人问题达成一个协议,在农村这种现象更为普遍。赡养协议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应视情况考虑以下因素:首先,父母是权利人,赡养协议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取得父母认可。其二,协议是否有利于父母的物质和精神生活。

    案例:

    王荣与其丈夫共生育三子,三子均已成家。早年王荣丈夫因车祸去世,2004年9月,三子在亲属见证下,签订了《关于赡养母亲的协议》,约定大儿赡养母亲,并负责今后母亲的一切事务。其他二子每年给母亲150元生活费。该协议没有征求王荣同意,王荣没在协议书上签字认可。

    协议签订后,三个儿子均按协议履行了义务。去年王荣患心脏病,支出医疗费5836.50元,因医疗费的分担三子相互推诿,同时王荣认为赡养标准低,不能保障自己的生活需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虽然签订了赡养协议,但该协议没有征求原告同意,原告也没在协议上签字,该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对原告无拘束力,现原告要求三被告各尽赡养义务,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http://www.100md.com(吴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