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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46048
丧偶儿媳是否享有继承权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2月1日 《中老年健康》 2013年第12期
     原文: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出自《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解读:

    析产即分家析产,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因生产、生活或其他方面的需要,分割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行为。先析产后继承是指继承开始之前,应先确定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部分,并明确在共同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一部分财产,把这一部分财产从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只有对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财产才存在继承问题,才能由继承人继承。先析产后继承既是为了维护生存配偶和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所有权,也是为了死亡公民的财产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

    案例:

    赵女士与前夫生有一子赵军,后赵女士与前夫离婚,与王先生再婚,并生下儿子王阳。后赵女士去世,未留遗嘱,之前其曾与王先生购房四间,赵女士名下有20万元。赵军未经王先生和王阳同意,私自将20万元存款取出归为己有,并要求分割住房两间。王先生无奈告到法院,要求判令:4间房屋中的2间以及赵女士的20万存款中的13.3万元归王先生所有。

    法院审理认定:王先生与赵女士所购的4间房屋和赵女士名下的20万元存款,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赵女士去世后,4间房屋中的2间应归王先生所有。另外,20万存款中,有10万元本身就应归王先生所有;剩下的10万元应由王先生、赵军和王阳三人平分。

    最终,法院判决,13.3万元归王先生所有,王阳、赵军各分得3.3万元。, 百拇医药(吴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