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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915461
老年人再就业可签劳务合同保护自己
http://www.100md.com 2015年10月21日 中老年健康 2015年第2期
张大妈,退休年龄,法律援助
     王茸

    “我在工地上烧了近半年的饭,结果老板跑了,我的薪水也讨不回来了。”61岁的张大妈一脸无奈地来到南京市某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律师能帮她讨回欠薪。

    与张大妈有类似经历的人还不少,一些老年人到达退休年龄后“再就业”,常会遭遇劳动纠纷,可是由于他们已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维权比较困难。

    六旬大妈工地干活遭遇欠薪

    2014年2月,张大妈在邻居的介绍下,到一个林老板手下干活,去小工地给工人们做中饭和晚饭,双方说好每个月工资2000元。开始两个月,2000元工资都能按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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