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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6069
运动员形象权的法律保护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体育学刊》 2005年第2期
     摘

    要:运动员形象权的概念来自美国法,它是一种有别于隐私权、姓名权等人身权的无形财产权,美国有些州法将之规定为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世界各国关于运动员形象权的保护规定不一,主要有民法典关于人身权的一般规定及其类推适用,受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保护,独立规定形象权的国家很少。运动员形象利益是运动员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利益,在不同的项目、不同的运动员身上表现不同。运动员与经纪人、俱乐部、赞助商等关于运动员形象权开发方面存在利益冲突,运动员往往处于弱势,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调整。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并未规定独立的形象权,要顺应国际趋势加以规定。

    关 键 词:运动员;形象权;法律保护;法律完善;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05)02—0017—04, http://www.100md.com(赵 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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