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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203
目标执行理念的阶段性行为干预在支气管哮喘患者中的应用
http://www.100md.com 2022年11月8日 齐鲁护理杂志 2022年第21期
量表,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杨园园,谢 爽,张 繁,张 杰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郑州450000)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以慢性气道炎症为主要特征的异质性疾病,该病常反复发作,临床主要表现为喘息、咳嗽、胸闷等症状[1]。从流行病学角度分析,哮喘在我国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以2010~2011年支气管哮喘患病情况及相关危险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显示,我国14岁以上哮喘患病为1.24%[2]。目前有研究显示,支气管哮喘尚无根治办法,根据《支气管哮喘基层诊疗指南》指示,哮喘的治疗目标应为控制症状、预防发作,使患者与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学习,可知其治疗效果与患者日常行为密切相关,因此,采取护理措施改变患者不良健康行为,对控制哮喘发作具有重要意义[3]。阶段性行为干预是行为干预中一种,认为人的行为是分阶段的,应根据其不同阶段的不同心理进行干预[4],而目标执行理念是其通过预设目标,激励患者以促进目标达成[5]。2019年5月1日~2021年5月31日,我们对51例支气管哮喘患者实施目标执行理念的阶段性行为干预,取得满意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同期我院呼吸内科就诊的102例哮喘患者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①年龄≥18岁者;②符合2018年《支气管哮喘基层诊疗指南》中支气管哮喘诊断标准[3]者;③患者了解本研究目的及方法,对研究知情同意,自愿配合研究开展。排除标准:①处于急性期支气管哮喘患者;②严重精神疾病、智力障碍、无法进行正常语言沟通的患者;③合并肺炎等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及先天呼吸道发育异常的患者;④合并心、脑、肝、肾等重要器官器质性病变的患者;⑤中途退出者、失访者。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各51例。研究组男31例、女20例,年龄23~75(45.16±5.84)岁;病程3~45(13.46±5.27)年;受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下15例,中专及高中23例,大专及以上13例。对照组男29例、女22例,年龄24~68(43.86±7.42)岁;病程6~46(15.07±6.47)年;受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下11例,中专及高中25例,大专及以上15例。两组性别、年龄、病程、受教育程度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通过,患者均签署研究知情同意书。

    1.2 方法 对照组接受健康教育、用药指导、生活方式指导等常规支气管哮喘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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