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专科-社区-家庭支持性干预方案在精神分裂症恢复期患者中的应用
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林静宜,陈 祥,童威文(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广东珠海519000)
精神分裂症是具有较高致残率的精神类疾病,该病发病机制尚未明确,或由遗传、后天发育及环境等多种因素共同导致,患者多伴随思维、情感、感知、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此病有迁延不愈的特点,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沉重负担[1]。在我国精神分裂症临床治疗以防治为主,根据《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第二版)》[2],该病治疗分为急性期、巩固期及康复期,其中康复期目标应以缓解症状、预防复发、提高功能等为主要目标,此外还提醒对于多数康复期患者,心理社会干预能增强药物治疗效果,改善预后,因此在精神分裂症恢复期患者护理中联合心理社会支持十分必要[3]。精神专科-社区-家庭支持性干预是一种延续护理模式,该模式从精神专科、社区、家庭三方面进行干预,为患者提供多方面的信息、心理及用药支持,帮助患者更好地控制病症,增进社会功能,在预防精神类疾病复发中表现较好[4]。2019年11月1日~2020年11月30日,我们将精神专科-社区-家庭支持性干预方案应用于30例精神分裂症恢复期患者中,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我院同期收治的60例精神分裂症恢复期患者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①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者;②收治时已达到临床痊愈标准者;③年龄≥18岁者;④其中≥1名家属可参与配合护理者;⑤能按时精神专科复查、配合随访者;⑥家属均签署研究知情同意书者。排除标准:①符合ICD-10中精神分裂症的排除标准者;②合并重要器官器质性病变者;③曾系统参与本研究相关心理干预者;④复发患者;⑤药物成瘾者;⑥智力障碍、视听功能有损等沟通障碍者。将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0例。观察组男17例、女13例,年龄23~62(40.21±5.74)岁;病程1~10(4.65±1.23)年;婚姻状态:未婚13例,已婚12例,离异5例;受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下11例,中专及高中12例,大专及以上7例。对照组男15例、女15例,年龄25~57(41.24±6.17)岁;病程2~8(4.23±1.02)年;婚姻状态:未婚11例,已婚15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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