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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65036
基于辩证行为疗法的心理护理干预在青少年非自杀性自伤中的应用
http://www.100md.com 2024年1月30日 齐鲁护理杂志 2024年第3期
正念,情绪,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杨瑞华,张秀丽,乔琳琳,李 静,杨珍珍

    (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河南新乡453002)

    非自杀性自伤行为是指不以自杀为目的,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常见的自伤行为包括自我切割、阻碍伤口愈合、烧伤、烫伤、针扎伤等,青少年的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发生率较高,已成为主要的公共心理卫生问题[1-2]。采用科学合理的干预措施可改善非自杀性自伤者的生理症状及心理情绪症状,辩证行为疗法的核心是为患者实施以接受和变化为导向的干预措施,目标为在接受现实和改变中必须改变的行为之间达到辩证的平衡,与其他疗法比较,辩证行为疗法允许父母参与治疗过程,适用于多种人群和环境[3]。基于此,本研究主要探讨基于辩证行为疗法的心理护理干预在青少年非自杀性自伤中的应用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22年2月1日~2023年1月31日收治的124例发生非自杀性自伤的青少年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①年龄11~18周岁者;②符合非自杀性自伤诊断标准[4]者;③无自杀意念者;④首次住院治疗者;⑤沟通交流能力正常,能配合完成调查研究者。排除标准:①合并重要器官功能障碍者;②合并恶性肿瘤者;③伴有听力、视力障碍者;④伴有认知障碍、意识不清者;⑤伴有严重躯体疾病者。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62例。对照组男27例、女35例,年龄11~18(15.61±2.39)岁;受教育程度:初中33例,高中29例;自伤类型:割伤30例,撞击伤10例,烫伤8例,针扎伤9例,其他5例。观察组男25例、女37例,年龄12~18(15.66±2.41)岁;受教育程度:初中37例,高中25例;自伤类型:割伤26例,撞击伤13例,烫伤6例,针扎伤13例,其他4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患者及家长均签署本研究知情同意书,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1.2 方法

    1.2.1 对照组 采用常规护理。入院后,护理人员评估患者自伤行为护理风险因素,开展疾病护理、药物护理、心理护理、家庭干预、健康教育等护理措施,对患者自伤行为进行针对性预防干预等。

    1.2.2 观察组 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基于辩证行为疗法的心理护理干预,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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