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反商业贿赂新政开局(2)
一场医疗行业的反商业贿赂风暴,已经渐行渐近。反贿赂变法幕后
种种迹象表明,中央高层对反商业贿赂高度关注。作为中国反商业贿赂急先锋的程宝库教授提出,反贿赂关键在于制定《反商业贿赂法》。
2006年1月17日,河北省顺平县法院对该县县医院6名医生收受药品回扣案作出一审判决,包括该院内二科主任马某在内的6名骨干医生被判获受贿罪,但免于刑事处分。作为大陆首例医生因收受药品回扣获罪的案件,经媒体曝光后引发争议。
按照大陆有关法律法规,受贿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医生并不属于法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然而,他们同样掌握着公共资源的支配权,并可能由此进行权力寻租。“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顺平医生受贿案面临的尴尬,是大陆反贿赂法律困境的某种写照。
与此同时,种种迹象表明,中央高层对反商业贿赂高度关注。2006年1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纪委第6次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高调提到反商业贿赂;随后,温家宝总理两度部署反商业贿赂;在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刑法》修改案中,商业贿赂受贿主体将进一步扩大。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教授在接受《凤凰周刊》访问时表示,以上举措仍不足以治本,反贿赂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制定《反商业贿赂法》。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中国反商业贿赂的急先锋,程宝库教授在这场反商业贿赂新政中,扮演过重要角色。
顺平医疗反贿赂的尴尬
顺平县医疗贿赂案发自一辆白色桑塔纳。
2003年以来,每逢月初月末,一辆白色桑塔纳便神秘地出现在顺平县医院附近。从车中走下的人,每次和医院工作人员进行短暂接触后,便绝尘而去。
白色桑塔纳引起了顺平县检察院的注意。2005年3月,检察院侦查人员开始对白色桑塔纳进行重点监控,并拍下了车上人员和医生交易的一幕。
顺平县检察院确认,桑塔纳车上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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