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最初的红玫瑰
和那家有名的化妆品企业签约时,老总发给了我一个公司的条规,别的没有记住,第七条我看得清楚:不许在公司内部谈恋爱。其实现在很多公司都有这个规定,但我不能理解,谈恋爱和工作有关系吗?不过我也没想谈,因为刚刚22岁,这么好的公司,何况公司里的男人长得多数像土豆,虽然穿得多是名牌,但几乎很少有人配得上我170cm的身高。
写字楼在18层,没事的时候,我发现同事都在议论一个叫马宇飞的男人,我问马宇飞是谁?小美说,我们的主管啊,去欧洲考察了,很有气质的,只是谁敢爱他?条文是他规定的,爱上他必死无疑了。
我到公司一个月,满耳朵全是这个叫马宇飞的名字,因为大多数女同事暗恋他。我看看周围的男同事们,然后问小美,比他们好看?
小美说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90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