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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成“纠婚”连锅都要分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月1日 《婚育与健康》 2013年第1期
     连锅都不放过

    “汽车登记在我名下,现在价值18万元。我愿意给他9万元,但车归我。”“这辆车平时都是我使用,我出22万元,给她一半补偿,车归我。”这是拍卖会现场?不,这是阿蓉和阿明在闹离婚。他们在竞价分割他们名下的一辆汽车。

    阿蓉和阿明都是30多岁。2009年8月,阿蓉通过一家相亲网站认识阿明。已有房有车的阿蓉,对帅气细心的阿明很动心,两人相识仅一个月便登记结婚。领结婚证那天,阿明说他认识熟人,一个人就能办好,没让阿蓉去。

    婚后不久,阿蓉怀孕。这时阿蓉吃惊地发现,阿明居然曾结过婚并且离异。这个发现让阿蓉无法接受。女儿出生后,双方之间猜忌、怀疑越来越多,感情迅速恶化。后来,阿蓉发现阿明竟然又在网上征婚。到2011年6月,两人已经闹到同一屋檐下分炊分床生活的地步。随后,阿蓉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离。

    2012年7月17日,阿蓉再次到法院起诉离婚。这次,阿明同意离婚,可对财产分割双方争执不休。在双方的财产分割清单上,大到房子、车子,小到电压力锅、被子、枕头等生活用品,阿明都是“寸土”不让。

    因为房子和汽车都登记在阿蓉名下,阿蓉拿出房子的按揭购买发票,以及沙发、床、灶具等生活用具的发票,证明这些都是她的婚前财产。阿蓉自愿放弃床上用品。而阿明却认为,这些都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女儿两个人也都想要,阿明说自己每月有上万元的收入,孩子应该归他。

    法官通过各种证据,认定只有汽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便采取双方自愿协商竞价的方式进行财产分割,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所有权,然后再补偿另一方。最终,阿明出价22万元获得汽车,补偿阿蓉11万元。

    因为房子及大部分家电等是阿蓉的婚前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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