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婚育与健康》 > 2019年第8期
编号:13365568
引产是否有禁忌证?医生为你解答
http://www.100md.com 2019年8月1日 《婚育与健康》 2019年第8期
     引产是临床上处理高危妊娠的方法之一,通过人工的方法诱导子宫收缩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医疗性引产需要有明确的引产指征,要对母子的利弊进行权衡,充分告知产妇及家属后方能实施引产。很多人都会问引产是否有禁忌证,又有哪些禁忌证?今天医生就来为你一一解答。

    引产的指征

    由于产妇或胎儿的原因需要尽早终止妊娠。产妇因素有:(1)产妇合并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等疾病,经治疗后无任何效果且继续妊娠会威胁产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2)胎膜早破,足月妊娠胎膜早破两小时以上还未临产;(3)妊娠时间已达41周或過期妊娠;(4)急性羊水过多出现严重压迫症状者;(5)胎膜早破而胎儿出生后能够存活。胎儿因素:(1)过期妊娠胎盘过熟威胁胎儿存活;(2)确诊胎儿死胎或畸形,如脑积水、无脑儿、内脏外翻等。(3)母儿血型不合,如ABO母儿血型不合抗体效价增高者;(4)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积极治疗并检查发现胎儿已成熟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55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