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 >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 > 2008年第6期 > 正文
编号:11623262
就医需懂法
http://www.100md.com 2008年6月1日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2008年第6期
     由于医院的责任导致患者在医院受伤,医院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同志:

    我妈今年57岁,5天前因房颤住院,房颤治好了,结果由于病房刚拖过地,老人家摔倒,左侧髌骨骨折,一个月后拆石膏,3~4月才能恢复,现在医院督促出院,只肯赔1000元。我可以从哪些方面提出怎样的赔偿要求?

    杨某

    杨某同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1条的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条例施行前已经按照民法通则、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审理的民事案件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71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