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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双方都要讲诚信
http://www.100md.com 2009年4月1日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 2009年第4期
     近日去某大医院看病,在大厅里看到这样一条通告:“参保患者违规停止一年医保待遇”,引起笔者注意。细看下文,其中包括两方面内容。

    其一《执业医师实行违规积分淘汰制度》

    文中说:除了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诚信制度外,还将建立执业医师信誉档案,实行诚信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核定名额内的执业医师要实行违规积分淘汰制度,如果一年内违规积分达到设定分值,即为不诚信医生,将取消为参保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医生一年内停止为参保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执业医师的守信情况,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入信誉档案,严重违规或一般性违规2次以上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实行重点跟踪监察。

    执业医师有下列5种行为之一的视为不诚信:编造医疗文书或医学证明;不核实患者身份;不经患者或家属同意使用非医疗保险支付的药品、检查和治疗项目;不按诊疗规范进行检查和治疗;不按病情轻重使用贵重药品。

    其二《参保患者就医不诚信记入黑名单》

    文中明确写到:为维护广大参保患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将杜绝个别参保患者违规就医购药。参保患者就医时应主动出示参保证件,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出不合理要求。

    参保人员有下列4种行为之一的视为不诚信:冒用他人参保证件看病购药,或将本人的参保证件借给他人使用;隐瞒、编造病史,篡改诊疗凭证;参保人员与执业医师(药师)共同采取报销票据作假、处方作假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待遇;转卖通过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谋取不当利益,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

    有不诚信行为的参保人员将列入“黑名单”管理,实行重点跟踪监控,对违规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除追回外,视违规情节给予停止半年到一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处罚。

    这个通告是在提醒人们,不管是就医的,还是给人治病的,都要遵章守法,按规矩办事,医患双方都要讲诚信,共同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医疗环境。, http://www.100md.com(荣 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