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老年法造福老年人
当前,我同已步入老龄社会,2013年全国老年人口将超过2个亿。今年10月是我国连续举办“敬老月”活动的第三年,主题为“贯彻老年法、造福老年人”,并将10月13日重阳节法定为我闰第一个“老年节”。按照国际法规定,65周岁以上的人群确定为老年人;而在我国,60周岁以上的公民为老年人。按年龄段划分,45~59岁为老年前期,我们称之为中老年人:60~89岁为老年期,我们称为老年人;90岁以上为长寿期,我们称为长寿老人;而100岁以上者则称为百岁老人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01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