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与美丽
约翰•布兰查德从长条椅上站起来,整了整军装,看着涌向中央地铁车站的拥挤的人群。他在寻找一个带着玫瑰花的姑娘,一个他深爱着却未谋面的姑娘。约翰开始注意到这个姑娘是1年零1个月前的事了,故事发生在佛罗里达州的一个图书馆里。当时,约翰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来读,但吸引他的不是书本身,而是书里面夹着的书签上用铅笔所做的评注。娟秀的字迹表明作者是一个爱思考、有见解的人。
在书的前面,他找到了书的前主人的名字———赫利斯•梅雷尔小姐。经过一番周折,他找到了梅雷尔小姐在纽约的住址。接着他给梅雷尔小姐写了一封信,介绍了自己并发出相互通信的邀请。就在信发出的第二天,约翰被派到海外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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