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之死谁之过?(11则)
日前,一名身无分文的孕妇因难产而生命垂危,其丈夫将她送往医院却拒绝在剖腹手术单上签字,因此医院在进行了3个小时的常规抢救之后,宣布其抢救无效死亡。此事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您对此有何看法。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吗?医院的规定是死的,可人是活的!难道为了不破坏医院的规定,我们就该眼睁睁看着病人的生命一点点流逝吗?
——郑军
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不缺少先进的医疗器材,缺少的只是博大无私的心灵。没有这种仁慈的心灵,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好医院。
——闫玉
因为不信任,我们怀疑陌生人的善意;因为不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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