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眼睛
1982年冬天,经过北极,转飞温哥华,抵达了大约生存着1200万人口的墨西哥城。初抵墨西哥的大都会,又可以讲西班牙语,心情上欢喜得发狂,因为不需再用英语了。对于某些女人来说,墨西哥风味的衣饰可能完全不能适合于她们。可是在台湾,就齐豫和我来说,民族风味的东西,却好似是为我们定做的一样。
抵达墨西哥,不过是一场长途旅行的首站,以后全部中南美洲都得慢慢去走。而我,身为一个女人,完全忘掉了这场长途旅行绝对不可以犯的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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