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6小时被定为精神病是否是话语霸权?(9则)
上网和网络信息化生活状态,与网络成瘾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和电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和生存工具之一,就跟手机一样,这种“依赖”与“精神行为障碍”可不能混为一谈。但在参与《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论证的医学专家眼里,两者却画上了等号,令人感到匪夷所思和难以置信。———代景阳
想必经过专家们研究论证的必然有其科学性,未见将其科学性给公众很好的解读,今闻其量化标准,更是惊诧加恐慌:原来我也是一个精神病———连续半年每天使用网络至少10个小时,而且还病得不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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