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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941757
泰勒·斯威夫特:我要在暴风雨里起舞
http://www.100md.com 2015年5月14日 意林 2015年第2期
音乐奖,乡村音乐
     李悟

    对泰勒·斯威夫特来说,最恰当的形容词就是“红”。她演唱会最常用的是把大红色吉他,每天不离手的是一支大红色唇膏,甚至上张专辑就直接起了个名字叫作《红》。而放眼如今的欧美乐坛,她也完全配得上“红得发紫”这个词,连最近登上全美音乐奖的筷子兄弟也不忘在表演间隙给她送两个小苹果以求博得关注。这种“红”,连《时代》周刊都刮目相看——最新一期《时代》封面标题,就叫作《泰勒·斯威夫特的威力》。

    一个邻家女孩的喜怒哀乐

    2003年,14岁的斯威夫特还住在宾夕法尼亚州,一天,她跟自己搞金融的父母说:“我的音乐才华让我不能住这里了。”于是他们举家搬到了位于田纳西州的乡村音乐圣地纳什维尔。

    父母的这个决定不是盲目的,他们已经观察斯威夫特5年了。9岁时,斯威夫特开始对音乐感兴趣,不停地参加当地各种演出以及卡拉OK比赛,还经常跑去百老汇学习声乐和表演。11岁时,斯威夫特获得了当地一个唱歌比赛的奖,这是她人生中第一个音乐奖项。12岁,一位电脑修理工向斯威夫特展示了吉他的和弦,这让她一下着了迷,开始没日没夜地练习,经常弹到手指流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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