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二年级,我在学校“走私”辣条

我卖辣条的原因很简单:想赚钱。虽然爸妈一贯“放养”我,但是,在钱的问题上,他们坚持“男孩要穷养”。所以,我上初中开始住校后,他们每个月只给我600~800元的生活费。
但是,我有一些想买但经济能力无法承受的东西,如一副更好的耳机、Kindle等。初二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赚钱的商机。
所以,我注意到,有的同学会趁着周末从家里带很多零食来学校,有的同学嘴馋,又不好意思白吃人家的,就会出钱来买。
自从发现这个商机之后,每周来学校,我都会在行李箱里腾出一半空间,用来装泡面、辣条和汽水,找机会卖给嘴馋的同学。我带的最多的是辣条,它占空间小,而且人见人爱。
生意进行得很顺利。利润也和我想象的一样高。一包3元买来的辣条,我一般可以卖到10元。甚至有一次,有个同学为了买我的一桶泡面,居然愿意出70元。
为了打开销路,我还会在别的班找同学当“托儿”,安排他们在教室里放肆地吃辣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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