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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75851
疯狂的越洋灭门案:广西女子澳洲恨嫁
http://www.100md.com 2015年7月1日 知音·上半月 2015年第7期
     据案发后布莱恩向亲友倾诉,他一度觉得廖彩霞是自己遇到的最有魅力的女人,他在她身上找到了久违的活力。但几次亲密过后,廖彩霞便对布莱恩说,她的签证快到期了,她不得不回到中国了。如果布莱恩向她发探亲邀请函,她才有可能返回澳大利亚,否则布莱恩永远也无法再见到她了。布莱恩渴望廖彩霞真心实意爱慕自己,而不仅是被她作为一块留在澳大利亚的跳板,他试探她:“如果我没对你发邀请函,你会恨我吗?”廖彩霞说:“我是否获得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一点也不重要,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在哪里都可以,我们甚至可以私奔到中国去。”听了这话,布莱恩紧紧拥抱住廖彩霞说:“你回国后放心等我的探亲邀请函,我说话算数。”

    按澳大利亚移民局相关规定,只要拥有澳国国籍或澳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在提供财产担保,提供与被邀请人有至少几次交往的情况下,便有权向被邀请者发探亲邀请函。2012年冬,廖彩霞回到中国。果然,她很快便收到布莱恩发来的探亲邀请函。此后廖彩霞对亲友说,自己在澳大利亚认识了一位富有的男友,有男友的帮助,她可以随意出入澳大利亚,男友还答应把她的儿子办到澳大利亚留学。亲友们艳羡不已,还纷纷托她帮忙代购东西。通过这纸邀请函,廖彩霞顺利办好了赴澳大利亚探亲的签证,有效期半年。

    2013年春,廖彩霞再次来到澳大利亚。她通过布莱恩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比之前的工作要轻松很多,经济困难的时候,布莱恩还主动接济她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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