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字色狼就要进大牢,不签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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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她是老同学。他追求她多年无果,为泄愤,设圈套凶残地将她挟持并强暴。然而,在警方侦查案件时,她念及旧情,还是忍辱决定给老同学一次悔过的机会,最终没有在给警方的“陈述”中,签下自己的名字。警方无奈,只能遗憾地“放狼归山”。
那么,她的这份“善良”有价值吗?
2013年8月17日,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下午2点多了,三名办案警官心急如焚,还没顾上吃饭。然而,在他们的翘首期待中,韩艳梅最终还是哽咽着摇摇头说:“他无情,我不能无义。毕竟是多年的老同学了,他用心太苦,是我对不起他!我要给他一次机会,我还顾忌事情张扬出去对我现在家庭的影响!所以,我管不了他什么犯罪不犯罪了,我还是不能在这份陈述中签名!”
三名办案警察霎时目瞪口呆。
他们手里的一份陈述材料中,详尽记录了一个令人发指的强奸案的发生过程……
26岁的韩艳梅和“追求者” 张学银均是鹤壁市淇滨区人,二人是中学同班同学,后来各自考上了大学。那些年,张学银一直在苦苦追求韩艳梅。韩艳梅对他印象也挺好,甚至感激他的真情付出,怎奈,恰恰感情上对他“不来电”!
2009年,两人分别大学毕业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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