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妾艰辛有谁知
纳妾的政治成本元代以前的平民百姓,是一个小老婆也不准娶的,所谓“庶人一夫一妇”,只能守着一个女人过一辈子。到元代的时候,有个叫谭澄的“良吏”上书忽必烈,建议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些庶民年过四十还没有儿子,请求朝廷允许这些庶人男子纳妾。忽必烈准许,从此,普通男人才有了纳妾的权利。当然前提是40岁之后仍无子嗣,而且是在奏请官家并获得准许之后,才能纳一个妾。对于私自纳妾者,历朝历代都有严厉的惩罚措施,例如,清代是“责以四十皮鞭”,罚一大笔银子,还要把妾送回去。
那什么样的人可以纳妾呢?当然是有身份的贵族和官僚,不过,他们也不能由着性子肆无忌惮地纳妾,而要遵守各种相应的规矩,连皇帝也不例外。《礼记》里有言:“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后来发展为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这就是皇帝立后纳妃的规矩。虽然有些帝王对此充耳不闻,但毕竟像李隆基、隋炀帝那样后宫上万的是少数,三纲五常多少有些威慑力,大多数皇帝还都接受约束,臣子们自然更逃不掉了。
诸侯纳妾的数量也是有规定的,例如,《春秋公羊传》称,春秋时期“诸侯一聘九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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