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物证鉴定,哪出错了?
犯罪学,鉴定结论,定罪
陈晨
近日,由全美刑事辩护律师协会公布的一份报告,爆出了一个惊人的消息:由美国司法部、FBI联合举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在1985-1997年之间,有好几个州警方的犯罪学实验室,以及FBI自己的实验室都出过大篓子,作出的物证鉴定结论错误率很高,涉及的案件总数可能有近千起之多,其中甚至包括了27个最终裁定有罪、判处死刑的案件。如果物证鉴定都可能出错,岂不是很容易冤枉无辜、放纵真凶?
实际上,这并不算是新鲜事了,因为这类的问题一直困扰着FBI和各州警方。而这一切,又是如何造成的呢?
罗卡定律
此次涉及的鉴定错误,据CBS报道,主要集中在毛发和纤维鉴定上,而不涉及传统的指纹鉴定,和时下被各国司法机关广泛推崇的DNA鉴定。
纤维鉴定的基本原理,就是“两物接触,必有交换”:在某人到达案发现场、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他身上的一些细小的物质(比如头发、体毛、衣服的纤维等等),不知不觉中就可能遗留在现场和受害人身上;同时,现场和受害人身上的一些细小物质(头发、体毛、血迹、草籽、泥土、油漆等等),也会附着到凶手的身上,就像我们平时说的“送人玫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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