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啃老族”说不可老人自己舍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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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并决定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这并非孤例,在吉林立法对“啃老”说不之前,已有江苏、山东、昆明等多个地方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明确了老年人有权拒绝年轻人“啃老”的相关规定。
时下,“啃老”现象的确已成为一个不能忽视的社会问题。立法能否有效保护老年人法律权益,“啃老族”如何才能减少?已经辛苦大半辈子的父母能拒绝被“啃”吗?普通的老年人、青年人对此有怎样的想法?
有的主动“啃”有的被动“啃”
“你说说,这么大小伙子,既不成家也不立业,平时还要吃好的穿好的,我们老两口劝也劝不动,骂也骂不走,自己都到快要退休的年龄了,却还要跟年轻人一样拼命工作养家,本来以为把儿子养大了就轻省了,谁知养出了个‘啃老’的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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