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掉指纹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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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代刑事侦查和法庭科学而言,指纹技术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指纹识别技术如今已经相当成熟,除了在一些侦探小说中,已经很少有人试图“抹掉”自己的指纹。但在20世纪30年代的“犯罪风潮”中,还真有不少人这么干过。
“没有”指纹的全民公敌
这些以身试法的人中,就有一位美国的“全民公敌”约翰·赫伯特·迪林格(John Herbert Dillinger)。在躲避BOI(FBI前身)的追捕过程中,他曾经找到一名地下医生要求整容——而在连盘尼西林都还没应用的1934年,这显然是无法完成的任务。在经过了剧痛和休养后,拆开纱布的迪林格发现自己的外貌压根就没变!郁闷的他差点直接毙了那个医生,而后者也许是为了保命,提出来给他做另外一个手术——抹去他的指纹。
这是个相当有创意的想法,迪林格欣然从命,不过这过程比整容还要痛苦:医生用强酸腐蚀了他的指尖。剧痛之后,他的指纹果然一片模糊。数月后,迪林格被BOI探员击毙,在验尸过程中,指纹问题的确曾给探员们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实际上,在迪林格之前,就有人动过这个脑筋了。1934年,当绑架勒索案的嫌疑人“漂亮杰克”卡鲁塔斯(“Pretty Jack”Klutas)在芝加哥被击毙后,探员们惊讶地发现,他的尸体上居然没有指纹。此事甚至惊动了胡佛局长本人,他迅速指派了皮肤科专家前去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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