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社区医师》 > 2007年第8期
编号:11466644
一个律师对医师工作的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1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07年第8期
     各个行业都有其安身立命之根本,多年来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心理印象:说到警察,会想到威严、正义、保一方平安;谈到军人,会想到浴血奋战、保家卫国;提起医生,自然让人想起慈祥、善良、关爱、健康。可以这样说,医生的根本之道是为了他人的生命健康,偏离了这个根本,就会使人们心中原有的形象产生扭曲,心理期望大打折扣。现在很多人一提起医生就会想到红包、回扣、技术高超、表情冷漠,行业威信不断下降,医患关系持续紧张,患者把种种不满都发泄在医生身上。这些情况尽管有其他因素的影响,但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忍辱负重就应该是你的品格,正所谓“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不管怎样,在整个医患关系的大网里,任何时候医生都是主角,每一件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人员都是有责任的,至少与患者沟通得不够好。下面的案例应该会有一些启发,医生们该引以为戒:

    例1:老年男性,身体健铄,酷爱运动,退休后从事运动教练。4年前右膝关节发生过绞锁,此次再绞锁住院治疗,患者惧怕手术,术前交代行关节镜手术,术中改变手术方式给予大范围切开关节清理术,术后恢复不理想,致使该患者活动困难。

    例2:中年女性,因“肝血管瘤”住某医院,入院时血压220/16mmHg,麻醉医生拒绝手术,给予常规降压治疗后手术,术中广泛脑血栓形成,术后成植物人状态。

    例3:老年男性,略消瘦,因腹主动脉血管瘤住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血压持续下降,二次进腹,见手术创面广泛渗血,给予止血处理后关腹,术后持续低热,腹腔感染合并肺内感染,1个月后衰竭死亡。

    例4:老年男性,因反复发作心绞痛住院,为增加治疗效果,心血管内科主治医生给予小剂量溶栓药物,第3日晨输入溶栓药物过程中突发广泛心肌梗死,抢救无效死亡。

    从事律师工作接触的医疗纠纷案例中有80%以上不能形成诉讼,因为民事责任的构成有其必要条件,这4例是其中的一部分,其共性在于患者一方最终都没有得到赔偿,但患者一方仍然坚持诉讼到底,究其原因,不能不说医生的工作确实存在不足:

    例1是由于术前医患沟通不够,没有充分了解患者心理期望及对手术治疗结果的承受力,结果是出力不讨好,反而给患者造成错觉:医生为手术而手术,没有真正站在患者角度考虑问题。

    例2是医生对患者机体自然状况与手术创伤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以及不良后果缺乏预见性分析,出现严重不良后果,家属不能理解。

    例3出现患者最终死亡的结果,原因很简单,就是该患者的身体状况承受不住手术创伤带来的打击。

    例4是医生好心办了错事,在此之前已有零星报道小剂量溶栓治疗过程中突发广泛心肌梗死,作为心血管内科主治医生理应加以关注,谨慎从事,密切观察。

    因为医疗行业的高风险,医疗结果的不确定,从事临床时间越久就越会谨小慎微,“兢兢业业、如履薄冰”正是医生这一行业的真实写照。医务工作中凡是与医药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常规都是医生的禁区,不能违反。但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医者”,这些还远远不够,医术高超而且循规蹈矩,也许能像上面例子中的医生一样避免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可能成为某一领域的精英。除此之外,还应该拥有一颗“父母心”,为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抛却诸如金钱、地位、职称等一切私欲,把一切为了他人生命健康作为此生奋斗的惟一目的,这样才具备了医生这一神圣职业赖以安身立命之根本。, http://www.100md.com(孟庆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