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针滞留牙根3年 法院判决患者喊冤
去医院医治口腔牙根发炎的马女士,怎么也不会想到数年后炎症依存,同时还发现在当年根管治疗时埋有一截断针。无法咽下这口气的马某,一纸诉状把该医院告上法院,提出要求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律师代理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5.1万余元。然而,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判决对马某诉请不予支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埋下钢针又拔邻牙
2003年2月,马某因左侧后牙疼痛,去本市一家有口腔特长的医院就诊,经诊断为牙根发炎,行根管治疗4次。之后,她口腔内牙根部疼痛虽然减轻,但被治疗的部位时有不适。2005年底,根管治疗部位的牙齿又疼痛加剧,马某于次年2月7日,再次到该医院就诊。
接诊医生检查后认为,疼痛系旁边一颗牙齿影响所致,将该牙齿拔掉。同时还建议马某将上侧的一颗牙齿也拔除。内心还有拔牙恐惧的马某,表示需要回家考虑考虑。随后,马某又到某区牙防所就诊,经摄片发现曾根管治疗的牙齿已严重发炎,内埋有一截钢针。
2006年4月11日,马某起诉到法院,声称当年根管治疗不当和“埋下”断针,导致了3年来牙齿一直疼痛不适,再次发炎并加重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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