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探寻多种模式解乡医养老之忧
![]() |
![]() |
“乡医养老”问题已经引起了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多部委的高度关注,卫生部也正在对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进行调研,希望对“乡医养老”问题有比较好的解决方式。改善乡村医生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对于稳定农村卫生队伍,加强基层卫生体系建设,非常有意义。目前,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已经在解决乡村医生待遇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卫生部非常关注这些信息,也在加以研究。但由于各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短期内在全国出台统一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还有一定的难度。另外,让乡村医生老有所养,还需要各级政府做出探索,更需要多部门的协调,卫生部也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研究此事。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
以上这段文字,是2008年12月5日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就《中国社区医师》杂志关于“乡医养老”问题来函给予的回复,也是面对全国88万余名乡村医生的答复(农村医务人员数量统计,见表1)。
实际上,探索“乡村医生养老如何保障”的工作已经在各地开展,如北京、上海和江苏三省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种保障模式来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的做法,已被卫生部办公厅转发各地。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日前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以上三种乡村医生养老模式有望进一步推广。
“乡医养老”不搞一刀切
几乎所有的读者来信中都提到:我们是毛泽东主席“六二六”指示的历史产物——赤脚医生,我们虽是农民,从事的却是农村基层卫生技术工作,承担了政府交办的公共卫生服务:几十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着“以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奋力工作在三级卫生工作的最基层,用“一根针,一把草”,实实在在扎根农村,守护农村人口的健康(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比例,见表2)。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村保险处副处长刘龙体说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856 字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