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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违规成为一种习惯
http://www.100md.com 2009年4月1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09年第8期
     现象:违规导致医疗安全“阵痛”

    在翻看以往的医疗事故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部分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护理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医院工作制度》等规章造成的,有的则是由于疏忽大意、检查不全面、观察不仔细、工作不认真的“小节”引发的。这其中,许多具体的违规现象让我们刻骨铭心:明明是产妇用的药物,却注射在了新生儿身上:明明是A型血患者,经过多名医务人员之手,多个环节,最终却输上了B型血:明明是患者甲的肺癌CT报告单,却张冠李戴装进了患者乙的档案袋。

    糟糕的是,我们面对的是一种已经形成的“不认真”的氛围。再翻开病历,随处可见的粗心大意:男人有附件,女人有前列腺;“他巴唑”写成“地巴唑”、“左侧卵巢囊肿”写成“右侧卵巢囊肿”……在医疗鉴定书中,50%以上医疗纠纷都存在知情权告知不全面问题,骨外科比例更高,竟达90%以上。甚者还出现“剖腹探查”、“切除卵巢及附件”、“截肢”这类手术不签手术协议书的现象。

    表面看来,这些医疗事故似乎是一时的疏忽过失造成的,其实则不然。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而这些隐患90%以上是我们的日常错误习惯所为。很多人坦言:我们也有类似的隐患,所幸没有发生事故。不能不说,习惯性违章已成为医疗安全致命的短板。

    追源:三种因素促成习惯性违规心理素养缺陷

    一是违规无意识很多医生没有风险意识,这就产生了两种可能,一种是因为他缺乏认识,尤其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认为处理得多了,没什么问题,从而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属于违章。另一种是不怕出事,说白了就是胆子太大,这是最危险的。在没有任何监护条件下实施无痛人流手术就是典型的例子,而且这类违规现象在基层医院具有普遍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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