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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99865
安全停药
http://www.100md.com 2009年8月1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09年第16期
     常见的停药方法

    病愈停药 某些疾病,如扁桃体炎、肺炎、细菌性痢疾等,其用药目的在于消除病原、减轻症状。对这一类疾病,一旦病原消除、症状消失、疗程足够、用药达到治疗目的,便可停药。由于细菌有一定的生长周期,而且细菌的繁殖很快,如果未能彻底消灭,停药过早,可能留下后患。为了避免过早停药导致病原菌死灰复燃,避免因治疗不彻底,使急性病转为慢性病,以及避免过晚停药导致不良反应和耐药性,一般在疾病治愈后再用药1~3天,老年患者3~5天即可停药。

    症状缓解后立即停药 有些疾病,如失眠、头痛、手术后疼痛、病毒性肝炎等,症状缓解之后应考虑停药。其用药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轻症状或增强身体抵抗力,去消灭体内的病毒。长期使用不仅是一种负担,也是一种浪费。更重要的是会给肝脏带来伤害,甚至产生许多不良反应。

    另一种立即停药的情况,是发现重要的不良反应。如果用药期间出现明显不良反应,或者过敏反应等严重情况,应立即停药,去医院就诊。必要时应该更换为耐受性好、不良反应轻的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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