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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99757
非法行医 犯罪构成新界定
http://www.100md.com 2010年2月1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0年第4期
     多年来关于非法行医罪的认定在理论界存在众多不同意见,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做法。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4月29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界定了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尤其是明确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的内涵,对广大医务工作者具有重要意义。

    非法行医罪与非法行医行为

    非法行医罪是我国《刑法》修改后新设立的罪名,以是否取得医师资格证来划分“罪”与“非罪”。《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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