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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和合理用药
http://www.100md.com 2011年2月27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0年第36期
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和合理用药

     肠易激综合征(IBS)属慢性功能性肠病,患病率10%~15%。IBS是以腹部疼痛和排便习惯异常为特点的一组症候群,但无器质性病变。罗马Ⅲ标准为目前IBS的主要诊断标准,它对起病时间、发作频率和分型进行了具体界定。因IBS的病因及发病机制尚未明确,所以治疗以控制症状并改善IBS患者生活质量为目标。IBS主要的治疗措施为药物干预,治疗腹泻的有哌替啶类似物和止泻剂,治疗便秘的有导泻剂和肠道促动力药,治疗腹痛的有解痉剂和5-HT3受体拮抗剂。其他治疗措施还包括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的改变、心理治疗、中药治疗及针灸等。我们近来的一项关于医师对IBS认知度的调查提示,能正确知晓和理解IBS诊断标准和用药的社区医师<40%。本文旨在供社区医师在IBS诊断和治疗时参考。

    症状和诊断标准

    在过去几十年内,随着各国专家对IBS症状研究的深入,诊断标准也因此不断更新,从Manning标准、罗马Ⅰ、罗马Ⅱ到最新的罗马Ⅲ标准。但总的来说,IBS的诊断均是首先依据患者的病史、系统体格检查和一般实验室检查(不包括结肠镜检查),而后判断症状是否符合诊断标准,以及是否需进一步与器质性疾病相鉴别。

    罗马Ⅲ标准 这个标准中规定IBS诊断为出现症状至少6个月,且近3个月病情活动,表现为反复发作性腹痛或腹部不适,在最近3个月,>3天/月,排便后疼痛和不适可改善,发作时伴有排便次数和(或)大便性状改变。因此,医师在询问患者病史时应注意起病时间、发作频率及腹痛与排便的关系,这些特点是否符合罗马Ⅲ标准。

    IBS分型 罗马Ⅲ标准依据症状将IBS分为4个亚型,包括腹泻型(IBS-C)、便秘型(IBS-D)、混合型(IBS-M)和不定型(IBS-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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