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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723042
“少见”与“多见”的辩证统一
http://www.100md.com 2013年7月30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330
     思维方法

    对立统一的辩证临床思维之精髓在于要辩证地对待临床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对立统一双方,“少见”与“多见”的辩证统一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各种疾病发生的几率不同,我们常常把疾病分为“多见病”与“少见病”,有的将发生机会多的称为“常见病”,而将发病机会很少的疾病称之为“罕见病”。

    按照临床思维的一般程序,我们在考虑诊断时必然要先考虑“多见病(多发病)”,后考虑“少见病(罕见病)”。这是对的!完全正确!在此,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切不要被这个一般程序锁定我们的思路,要辩证地对待“少见病”与“多见病”,不能忽视“少见病”存在的重要意义,因为没有“少见病”,“多见病”的存在也就没有价值了。对“少见病”也要深入理解,抓住特征,学会识别。以构成完整的知识结构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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