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头类中药临床不良反应及影响因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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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类中药临床不良反应防范对策:①加强辨证用药:临床用药主要是治疗疾病,关于药物本身是否有毒,则要取决于辨证是否准确,其临床用药是否和患者症状相对应。因此只要确保患者的临床症状辨证正确,并且用药也十分准确,那么即便其药物本身有毒,也能够起到良好的治病效果,并且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相反如果在临床中没有对患者临床症状辨别正确,那么即使其药物本身没毒,也会直接对患者本身造成伤害。②对药物剂量进行严格控制:在《本经·序例》中有一说:“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病去则止,不去倍之,取去为度。”可见,在对有毒药物的使用中严格控制剂量是其基本用药原则。因此在临床中应该尽量使用“小量渐增”的用药方法,同时一定要注意,一旦患者的疾病缓解即停止使用。乌头类中药中含有乌头碱,在现代药理研究中发现乌头碱口服0.2mg,即为中毒,因此在临床中乌头类中药使用一定不要过量,以免导致患者出现中毒情况。③加大对患者体质的研究:张仲景曾指出,对乌头的使用,“强人服七合,弱人服五合,不差,明日更服,不可一日再服”。即说明了乌头类中药在临床应用中,一定要对患者的体质进行考虑,有针对性地用药。每个患者个体之间均具有一定差异,在临床治疗中一定要对其个体因素进行考虑,把握好临床用药度。④对有毒药物管理要加强:对有毒药物管理进行加强,可以为临床用药安全提供保障。其中乌头类中药包括生川乌、生附子和生草乌,这些也都是国家规定的“毒性药品管理品种”,临床使用中,一定要凭借医生的正式处方进行毒性药品调配和使用,对于没有标注“生用”的毒性中药,必须炮制使用,同时其剂量和用药方法也必须谨听医嘱,以免取得相反效果。
此次研究证实,乌头类中药和各种严重不良反应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在临床治疗中需要提高科学使用毒性中药的意识,从而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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