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养老保险 可随户口迁至外地等
寿星,华侨,社会保险
北京规定养老保险 可随户口迁至外地近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公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手续、缴费标准、享受待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参保人员户口迁居外埠的,其保险关系连同缴纳的保险费本息,可转入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该细则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至此,北京市养老保险体系覆盖到了每一位需要参保的群众。(《京华时报》)
事业单位养老金将下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将作试点。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下调至与企业一致。目前,超过千亿元的事业单位退休费令财政不堪重负。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2009年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是制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基本解决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推进解决老工伤问题;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争取年底前覆盖全国10%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继续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等各项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城市无工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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