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不仅是名称的变化
救助金,王飞,实施办法,平稳过渡至“国家司法救助”,各地细化“生活困难”认定等程序,新机制“催生”新成效
郑赫南国家司法救助:不仅是名称的变化
郑赫南
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也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许多国家都在尽可能加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机会和过程的公平。构筑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需要各方力量的长期努力,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制等方面的素质,使人们有渴求公平正义的意识、参与公平正义的能力和依法追求公平正义的行为。
“2014年可以称作国家司法救助‘元年’。”2014年12月26日,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下称申诉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4年初,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后,“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名称转变为“国家司法救助”。这一年的司法救助工作发展平稳、成效突出,带来了很多变化。
平稳过渡至“国家司法救助”
“今天在检察院领取了6万多元救助金,特别感激检察官。”2014年11月4日,王飞的母亲王菊萍在她写下的一封感谢信中这样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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