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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806387
我的遗嘱房我做主,过户仍需『四道关』
http://www.100md.com 2015年5月23日 老年世界 2015年第10期
袁某,胡先生,沈先生,关口一:遗嘱虽有效,补办公证是“前置”,关口二:遗嘱不能补办公证,起诉继承人来过户,关口三:无法开具死亡证明,“拉来被告”来确权,关口四:遗嘱部分无效,起诉析产再过户
     杨学友

    老人立遗嘱对所有房产做出处分,可因未予公证无法办理过户。此种情形下如何另行相关公证过户?无法开具死亡证明怎么办?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认可、亦或是遗嘱部分无效又怎么办?下面的案例帮你破解“道道关口”!

    关口一:遗嘱虽有效,补办公证是“前置”

    [案例]沈老伯与老伴生有二女一子。老伴早年去世。沈老伯进入晚年后,儿子沈先生一家与老人共同居住在老人单位分的房子里。2007年,沈老伯单位出台政策,沈老伯可交4万元买下正在居住的房屋。考虑到沈先生长期同自己居住并照顾自己,两个女儿都有住房,老人就让沈先生出资将房子买下。沈老伯还立下遗嘱,说明沈先生代父出资4万元购买房产,自己去世后该房产由沈先生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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