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老年世界》 > 2016年第12期
编号:1729184
领取养老金后再就业,也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http://www.100md.com 2017年3月6日 老年世界 2016年第12期
代扣,代扣代缴,义务人
     编辑同志:

    半年前,我由于年满55岁,而与一家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并开始从社会保险机构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由于我具有某种专长,上个月,一家单位高薪聘请我前往入职。为了增加收入,也为“发挥余热”,更为消除寂寞和无聊,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可我近日拿到劳动报酬时,却发现与之前约定的数额不符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1332 字符